CBETA漢文大藏經:《選佛譜》卷第一

〇第一 發始因地門

(彌佛)出世戒學

譜曰:

在家二眾、出家五眾、小乘七眾、大乘七眾,並名出世戒學。於在家中,有終身五戒,名為近事男女。有一日一夜八關戒齋,名為淨行優婆塞、優婆夷。若論鬼神、畜生、及惡律儀輩,不能受持終身五戒,僅能於六齋日,受持一日夜齋,種出世因,則八關齋戒不如五戒,應列在先。

彼旣不能專修出要,僅可攝入出世福中,未可名為出世戒學。故今以終身五戒為戒學之始,加以年三、月六,受持八支,則功行稍進,增上居二。若能出家恆持十戒,則又勝之,所以居三。若能如法持比丘律,入大僧數,則更勝前,所以居四。若能兼諳比丘尼律,堪任教誡比丘尼眾,名為持二部律,則尤勝前,所以居五。若能廣持律藏,悉知制戒原由,深達開遮持犯,則倍勝前,所以居六。若得無漏妙戒,永斷破戒之罪,名為住毗尼而不動,則登聖位,所以居七。若能不愛不恚、不怖不癡、威德辯才、統理大眾,名為善能滅諍,則是修緣念處學無學人,所以居八。已上,共攝小乘七眾。

謂五戒,攝在家二眾(一優婆塞、二優婆夷。若夫一日一夜八關齋戒,但是二眾所受,不名攝眾)。
十戒,攝出家三小眾(一式叉摩那、二沙彌、三沙彌尼。式叉位雖居沙彌上,而是女流,故不列之)。

持比丘律等五種律師,攝比丘、比丘尼二眾(五種律師,卽持比丘律為第一,乃至善能滅諍為第五也。然五種律師,唯比丘能為之耳),是為聲聞戒學也(未發大菩提心,僅為出生死故,奉持佛戒,斷有漏法,名為聲聞戒學。彼不須學《梵網》、《地持》等戒,而大乘比丘,必須兼學此律)。

於戒學中,又遇(佛)字,必得大乘五支淨戒。(那佛)、謨(佛),猶有緣累,僅能護持根本性重,名為業清淨戒(此攝大乘五眾,謂菩薩優婆塞、菩薩優婆夷、菩薩沙彌、菩薩沙彌尼、菩薩式叉摩那。以此五眾,雖發大菩提心,未得無量律儀戒故)。

(阿佛)已捨雜務,名為餘清淨戒(此攝大乘二種僧寶,謂菩薩比丘、菩薩比丘尼,並得無量律儀戒故)。

(彌佛)戒力增上,能入深禪,名為覺清淨戒(定共戒也)。
(陀佛)因定發慧,永斷煩惱,名為念清淨戒(道共戒也)。
(佛佛)頓具戒波羅蜜,名為無上道戒(大乘三戒大共戒也)。

問:出世福業,已不行(那那)等三,出世戒學向反行之?

答:福業不行,(那那)等者,例如四禪、四等、四空,皆是暫伏,故不行耳。今旣發心學出世戒,良由煩惱習性強,未能頓捨家緣。故(那那)僅持五戒,(那謨)僅加八關齋戒,(謨謨)雖已出家,猶未能行大比丘事,僅為小眾也。